网投官网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
(网投官网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学术委员会1次会议审议通过)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保证网投官网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学术委员会会议(以下简称:全体会议)规范、有序开展工作,根据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2014年第35号)、《网投官网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学术委员会章程》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会议的议事范围为《网投官网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学术委员会章程》规定的校学术委员会行使的工作职责。
第三条 学术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度,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。根据工作需要,经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提议,或者1/3以上委员联名提议,可以临时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,商讨、决定相关事项。
第二章 会议议题
第四条 会议议题一般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征集:
(一)由主任委员、主任办公会议提议或1/3以上委员联名提出;
(二)学校委托的事项,经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授权后,由办公室提出。
第五条 议题提出部门或提出人须填写议题征集表,并以书面或电子版形式提交调研和论证等有关材料,经办公室汇总整理后,报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审定。
第六条 全体会议召开后,已经确定的议题原则上不能增减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减议题,须经与会1/2以上委员同意。
第七条 议题的审议形式和表决方式由主任委员会议在会议召开时,审议和表决议题前确定。
第三章 议事程序
第八条 会议实行一事一议制度,由议题提出单位或提出人做议题陈述并回答委员提问。
第九条 每位委员按照会议召集人确定的发言次序,就同一议题依次发表意见,对需要表决的事项应分别表示同意、不同意或缓议(或弃权)的明确意见,并说明理由。
第十条 每位委员每个议题发表意见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,或根据议题性质和会议时间安排,由会议召集人现场约定发表意见的时间。待所有委员意见发表完毕后,如需继续发表意见可向会议召集人示意,经会议召集人同意后可继续发表意见。同一议题每人发表意见一般不超过两次。
第十一条 某位委员发表意见时,其他委员不可打断该委员发言。委员发表意见内容应当围绕当前议题进行,一旦偏离议题内容,会议召集人应提醒或中止其发表意见。
第十二条 待与会委员全部发表意见后,会议召集人应对大家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,提出对议题是否进行表决的建议。
第四章 议事纪律
第十三条 会议做出的决定,对于有必要进行公示的议题,由办公室在学校网站上予以公示,公示期一般为3天。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,与会人员必须严守保密制度,不得泄漏。
第十四条 会议议题与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有关,或者具有利益关联的,该委员须回避。当该议题讨论结束后,回避的委员方可返回会场继续参加会议。
第十五条 委员应按时出席会议,确实因故不能出席时,应在会前通过办公室向主任请假并说明事由。
第五章 附则
第十六条 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处,会议的通知发布、会务安排、纪要起草、决定公示、异议受理等工作一般由办公室牵头负责。
第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自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。
第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由网投官网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编号:
网投官网(中国)股份有限公司学术委员会会议议题表
申请部门: 年 月 日
议题名称 |
|
议题要点 |
1、 2、 3、 |
材料清单 |
1、 2、 3、 |
申请部门意见 |
部门负责人签字: 公章: 年 月 日 |
申请部门 分管校领导 意见 |
分管校领导签字: 年 月 日 |
学术委员会 主任审批意见 |
年 月 日 |
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制